PPP模式和BT模式之间有运营期吗?是BT对PPP的“扩展版”吗?不
两者的本质区别是什么?-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具体来说,在BT**中,政府授权社会资本融资建设一个**,而在PPP**中,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合伙的方式建设和运营一个**。听起来相似吗?
总的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BT**相当于政府告诉**人,你先给我把活干了,然后你干完了我给你钱,有什么问题我来管。
而PPP**呢?就相当于政府说,我有一个好的**,我可以给你有稳定收入或者没有收入的钱,但是你要运营好,按照你的建设运营来付费。如果你做得好,你会得到更多的钱,但如果你做得不好,你会得到更少的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共同努力,分担风险。但是过了这个运营期,你的资本也差不多回本了,**还得还给我,不然基础设施就私有化了。
以下是BT模式参与者之间的关系示意图。这里的城**司是政府授权的**发起人,**方是**发起人。
▼

以下是PPP模式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图。
▼

那么除此之外,两者有什么区别呢?肖东认为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人们承担不同的风险。在BT模式下,政府将**的建设融资风险全部转移给**者,并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PPP模式下,需要风险分担,但**者在运营期也有更多的风险。 对**人能力的要求不同。BT**更注重**人的融资和建设能力,而PPP**则增加了**人对**运营能力的考察。 没有经营期。BT**没有运营阶段,但是PPP**必须有这个阶段。 在BT**中,政府是买方,而在PPP**中,政府是**方的**伙伴,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但在目前的PPP**中,PPP合同具有很强的行政属性,政府在合同中拥有特权,而**方处于弱势地位。后面会有一篇关于政府监管的文章。
BT模式作为政府的一种融资方式,曾经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成功开辟了建设“政府抵押”之路。但面对bt模式引发的政府债务等一系列问题,PPP模式显然更适合当前的制度创新。但对于PPP模式,也要警惕程序不当、盲目立项所隐藏的债务风险。PPP模式不是万能的,但需要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