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新规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参考为5万本金,但很多卡友并不清楚这个本金的定义。比如很多人还在用临时额度,会问临时额度是本金吗?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我们关注的一些问题。

1.临时限额算不算5万本金?
信用卡诈骗罪中5万本金的量刑标准是指已经使用但尚未偿还的数额,对数额的类型没有规定。
也就是说,无论使用固定金额还是临时金额,只要添加的金额达到5万元,就有可能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信用卡贷款是信用卡诈骗吗?
除了固定额度,很多银行还对很多优质持卡人授予了特别的分期额度。本质上是以信用卡形式发放的消费贷款,如浦发万能基金、招行E贷、广发知识产权、中信新快线等。严格来说,即使所欠本金达到5万元,也不能按信用卡诈骗罪处罚。
全国人大发布的《关于办理冲击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发卡银行以信用卡变相透支的方式非法发放贷款,持卡人未按照规定还款的,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的规定。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但不排除银行会以信用卡诈骗**。至于怎么判,这个要看**了。
3.信用卡诈骗案立案后是否还款并判刑?
《解释》中提到,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作出判决或者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这些透支款的,将从轻处罚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