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三支一扶”?
2006年2月25日,中组部、人事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三支一扶”。也就是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16号文件《关于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医疗、扶贫工作的通知》
“三支一扶”就是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其目的是为高校毕业生落实到基层单位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教学辅助:支援乡镇基层教育,主要从事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的学科教育。
分支机构:支援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主要从事临床诊疗、中医诊断、医疗救援、医学检查等。
支农:支持乡镇基层农业生产,主要从事涉农产业建设(种植、养殖、深加工等。).
扶贫:支持乡镇基层扶贫工作,主要从事农村扶贫相关工作。
二、三支一扶申请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文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合格的学习成绩和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守法、正派;
4.身体健康。
(2)招聘原则
文件:招生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收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三支一扶的好处是什么:
优惠政策和发展前景:
(1)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400元(含交通补贴,下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偿还。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与“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的具体措施。
(二)发展前景-到期政策(按文件规定)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岗位空需要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在有岗位空缺补充人员时,也要拿出一定的岗位吸收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担保、贴息等相关政策。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通过适当提高分数等优惠政策优先录取。在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初试总分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应保留其学籍。
3.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内的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专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回原籍或其他地区工作。实行接收单位的地方,应允许接收单位在其所在地区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根据职务按同等条件确定工资标准;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以后晋升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就业渠道和优惠政策——第三轮国家计划
1.鼓励创新和创业。
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人员自主创业,纳入“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现代青年农民培育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
2.支持进一步的研究。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学校为其保留录取资格。
3.促进自营职业
要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服务期满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要求各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岗位对接活动,将完成服务的人员推荐到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对服务期满实现灵活就业的,要求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加强扶贫岗位开发。
今年将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新计划包括加强扶贫岗位开发、扩大供销社服务岗位、鼓励服务期满人员创新创业等新举措。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共招录约2.5万人,报名人数达30万人左右。2016年起,部分省份开始实施三支一扶人员与事业编制的整合,如山东、吉林、安徽、河南、云南、山西、江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