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只剩半个月了,距离新国标实施已经半年了。估计还有很多电动车车主对新国标无动于衷。但如果他们连地方电动车整治相关政策都不了解,很可能会撞到枪口上。注:2020年1月1日起,多项电动车管理新规即将实施。让我们看看他们是否与你有关!
太原:2020年1月1日起,严查未按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依据《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予以扣押。

湖北十堰:2020年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江苏无锡:2020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无号牌、本市临时信息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东韶关:2020年1月1日起,本市道路禁止无临时号牌的非法电动自行车通行。

江西省:2020年1月1日起,严禁销售库存超标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不再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陕西省: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